《明史研究論叢》自1982年創(chuàng)刊,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chuàng)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jié)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明史研究論叢》自1982年創(chuàng)刊,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chuàng)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jié)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明史研究論叢》雜志學者發(fā)表主要的研究主題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明代;分野;明清;天文;索隱
(二)明代;書院;講學;晚明;明清
(三)明代;錦衣衛(wèi);明初;衛(wèi)所;述論
(四)明代;明朝;地緣政治;明史研究;邊疆
(五)明代;衛(wèi)所制度;明朝;衛(wèi)所;明清
(六)明代;白銀貨幣化;鄭和下西洋;萬歷;晚明
(七)衛(wèi)所;總匯;檔案;開中法;明朝
(八)萬歷;明清易代;和議;東征;《紀效新書》
(九)明代;明清史研究;訴訟;訴訟文書;徽州文書
(十)明清;茶業(yè)經濟;社會變遷;考論;經濟研究
1、關鍵詞是反映論文主要內容的名詞性術語,一般以3-8個為宜,其間均用“;”隔開,字體、字號為“楷體、五號”,“關鍵詞”三字不加任何括號,字體、字號為“黑體、五號”。
2、作者詳細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和電子信箱地址,以便及時聯系。
3、屬于課題基金項目的成果或論文,請在首頁注明基金項目類別、課題項目名稱及編號。如有鳴謝文字請附于文末。
4、正文:文內標題簡捷、層次分明。文字、標點及數字的運用應符合規(guī)范。
5、非直接引文注釋,注釋前應加“參見”;非引用原始資料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關信息,再以“轉引自”為引領詞注明轉引之文獻詳細信息。
引證文獻:又稱來源文獻,是指引用了某篇文章的文獻,是對本文研究工作的繼續(xù)、應用、發(fā)展或評價。這種引用關系表明了研究的去向,經過驗證,引證文獻數等于該文獻的被引次數。引證文獻是學術論著撰寫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也是衡量學術著述影響大小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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