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與符號雜志簡介
《語言與符號》自2016年創(chuàng)刊,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chuàng)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jié)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雜志專注于語言學、符號學及其交叉領域的研究,是一份致力于探討語言與符號在人類社會文化中作用的學術刊物。涵蓋了廣泛的議題,包括但不限于語言哲學、語義學、語用學、認知語言學、話語分析以及各種符號系統(tǒng)的研究。不僅關注理論層面的探討,也重視實證研究的應用。它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平臺,以分享關于語言和符號如何影響我們的思維方式、社交互動以及文化傳承的新見解。
通過發(fā)原創(chuàng)性的研究成果,語言與符號促進了對語言本質及其在不同文化和歷史背景下功能的理解。對于那些希望深入了解語言和符號學領域最新進展的研究人員、教師和學生來說,本刊是一個不可或缺的信息來源。它不僅提供了最新的研究成果,還包括了書評、會議報告等內容,幫助讀者緊跟該領域的前沿動態(tài)。它不僅是學者們展示研究成果的理想場所,也為對該領域感興趣的廣大讀者提供了豐富的知識資源。無論是從事理論研究還是實踐工作的專業(yè)人士,都能從該雜志中獲得有價值的洞見和靈感。
語言與符號收錄信息
語言與符號雜志榮譽
語言與符號雜志特色
1、參考文獻:按GB/T7714-2015《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xiàn)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shù)字加方括號于右上角標出。
2、摘要應具有獨立性,應該是可以被引用的完整短文;先寫什么,后寫什么,應有邏輯順序;句子之間要上下連貫,互相呼應;句型應力求簡單,少用或不用長句。
3、稿件必須注明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簡介,簡介均應包括:姓名,性別,民族(漢族可不寫),籍貫,(注明省、市或縣),職稱,主要從事什么研究或工作,E-mail,詳細通信地址,聯(lián)系電話。
4、來稿文責自負。根據(jù)《著作權法》,結合本刊具體情況,編輯部可作修辭等文字修改、刪節(jié),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則需征求作者意見。修改稿逾期不返回者,按自動退稿處理。
5、文章摘要篇幅以200~300 字為宜。摘要的作用是補充題名的不足,介紹文章主要內容以引導讀者閱讀全文。摘要一般要求: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4個要素,采用第三人稱表述。
6、文內標題層次不宜過多,序號按1;1.1,1.2;1.1.1,1.1.2……的順序排列。標題一律左頂格。各級標題字數(shù)不宜過多,同級標題不應時有時無。論文按引言、材料與方法、結果、討論等順序結構撰寫。
7、正文一級標題采用漢字數(shù)字“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二級標題采用漢字數(shù)字加括號“(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三級標題采用阿拉伯數(shù)字“1、2、3……”形式排序,正文四級標題采用阿拉伯數(shù)字“①、②、③……”形式排序。
8、為檢索需要,文章應給3—8個關鍵詞,關鍵詞標引應建立在對全文進行主題分析的基礎上,選擇能夠反映文獻特征、內容規(guī)范的詞、詞組。
9、引征注釋以頁下腳注形式連續(xù)編排,翻譯文章中,譯者需要對專有名詞進行解釋說明,并以【*譯注】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如譯者對原文內容進行實質性補充論述或舉出相反例證的,應以【*譯按】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
10、獲得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應在文章首頁地腳以“基金項目:”作為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