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法學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 民法典實施、刑事法治、法律與科技、探索爭鳴、等。
雜志論文要求:
1、本刊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根據(jù)被引資料性質,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編”“編譯”“編著”“編選”等字樣。
2、為便于匿名審稿,請另頁注明作者姓名、性別、出生年份、最后學位、職稱、工作單位、通訊地址,電話號碼、E-mail等。
3、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應以簡明、具體、確切的詞語,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檢索的有關原則,并有助于選擇關鍵詞和分類號。
4、編號應頂格書寫。有標題時,在編號后空一字再寫標題,另起一行寫具體內容。無標題時,編號后空一字寫具體內容。
5、文內體例要求,一般以“一、”、“(一)”、“1.”、“(1)”作為文章層次,通過簡短的小標題方式提煉主要觀點。
6、文中注釋一律采用腳注,全文連續(xù)注碼,注碼樣式為:①②③等。正文中對全句的引用,引注符號一般置于標點之后;對句子部分內容或字詞的引用,引注符號應當緊接引號。
7、文稿中表和圖力求精簡,設計正確、合理、易懂。表式為三線表,欄頭左上角不用斜線;表內盡可能不用或少用標點符號;上下行數(shù)字對齊;表內“±”號上下對齊,左右各空1格;表注依次用右上標a、b、c、d。
8、獲得基金或課題項目資助產出的文章應注明項目名稱,若有項目編號,則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9、學術準確性:審稿人通常會評估稿件的學術準確性和嚴謹性,包括研究方法的有效性、數(shù)據(jù)的可靠性等。
10、非直接引用原文時,注釋前加“參見”;非引用原始資料時,應注明“轉引自”。多次引用同一文獻時,第一次引用必須標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時可略寫。如:前注①,王利明書,第38頁。為防止修改、編輯過程中發(fā)生錯亂,建議作者投稿時不采取略寫,本刊確定用稿后再改為略寫。
荊楚法學雜志 是由長江出版?zhèn)髅焦煞萦邢薰局鞴埽? 湖北長江報刊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湖北省法學會主辦的 省級期刊, 順應社會的發(fā)展,雜志獲得了多項榮譽:中國優(yōu)秀期刊遴選數(shù)據(jù)庫、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CJFD)、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