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學信息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 蒙古文化、蒙古文學、蒙古哲學、蒙古民俗、蒙古地理、蒙古經(jīng)濟、等。
雜志論文要求:
1、來稿選題應具有問題意識,有的放矢;論點要正確,結構要合理,論證要充分,數(shù)據(jù)和資料要詳實可靠,文字表達要精煉準確。
2、每篇論文的作者數(shù)最好不超過6位,若超過請投稿時附必要的說明,其他對研究有貢獻者列入志謝部分。作者署名居中、英文題名下方,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間應用逗號“,”隔開。
3、文章題目一般不超過20個字(必要時可添加副標題),文內標題或小節(jié)的層次序號依次是:一、二、三……;(一)、(二)、(三)……;1.、2.、3……;(1)、(2)、(3)……
4、標題層次一律用阿拉伯數(shù)字連續(xù)編號,不同層次的數(shù)字之間加下圓點相隔,最末數(shù)字后不加標點,如第一級標題用“1”、第二級標題用“1.1”、第三級標題用“1.1.1”等。
5、正文中出現(xiàn)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號,直接將引文部分左邊縮排兩格,并使用楷體字予以區(qū)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號,直接放在正文中。
6、注釋:主要用于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明。須在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最末一字右上方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shù)字標明序號(例①、②表示),全部注釋按序次排在文末。
7、量的符號與量單位的符號: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3100~3102-93量與單位》的規(guī)定,正確使用量的符號與量單位的符號。
8、文稿所涉及的課題如獲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或屬攻關項目,應以腳注形式于文稿首頁左下方說明,如“××基金資助項目(基金號××××)”,并附有關審批機構或部門審批證明(復印件)。
9、學術嚴謹性要求:學術期刊對稿件的學術質量要求較高。您的稿件需要具有明確的研究目的、清晰的研究方法和可靠的數(shù)據(jù)分析,同時要遵循學術道德和規(guī)范。
10、參考文獻需注明文獻作者、文獻題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頁碼;引用期刊文章需注明刊名、年、卷(期);引用報紙文章需標明出版日期及版次。未發(fā)表的資料請勿列入?yún)⒖嘉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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