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試研究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 實踐與探索、智能技術賦能教育考試、教育測量與評價、招生與考試、附錄、等。
雜志論文要求:
1、緊扣主題,有獨到見解,論證嚴密,表述嚴謹,內容充實,數(shù)據(jù)準確,文字精煉,未在正式刊物發(fā)表。
2、中英文文題應簡明、確切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選定關鍵詞等所遵循的原則,不使用非公知公認的縮略詞、首字母縮寫字符、代號等。
3、表格設計要合理,推薦使用三線表。所有的圖表在文中相應部分應提及。圖表內容用中文表述,提供的圖片要清晰。
4、引注統(tǒng)一采用頁下腳注形式,作者投稿時請按“1,2,3……”次序全篇連續(xù)編號,不加圈也不加括號,注碼統(tǒng)一置于標點之后。
5、文章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內容一般包括研究目的、方法及主要結果與結論,應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字數(shù)100-200字;提供3個以上關鍵詞。
6、來稿請附第一作者的簡介,包括姓名、出生年份、身份證號碼、性別、籍貫、民族(漢族免)、學位、職稱、工作單位、主要研究方向;并注明通訊地址、電話、電子郵箱及郵政編碼。
7、文稿應具有科學性、先進性、創(chuàng)新性和可讀性,力求重點突出,論點明確,資料詳實,數(shù)據(jù)可靠,結構嚴謹,寫作規(guī)范,表達準確,文字精煉。
8、參考文獻:作者年份制,正文中以(作者,年份)形式置于對應處;詳細內容采用文后注形式,中文在前、英文在后,以音序排序,具體著錄格式見附件。
9、基金項目指文章產(chǎn)出的資助背景,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省教育廳重點研究項目、市級、院級科研課題等。獲得基金項目省市各級科研課題立項的文章應注明其名稱,并注明項目編號。
10、題名:簡明、具體、概括文章的要旨,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公式。
招生考試研究雜志 是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主管,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主辦的 省級期刊, 順應社會的發(fā)展,雜志獲得了多項榮譽: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CJFD)、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