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文理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文史學研究、語言學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法學研究、教育教學研究等。
雜志論文要求:
1、為保證學術研究成果的原創(chuàng)性和嚴謹性,倡導良好的學術風氣,本刊采用稿件前將進行重復率檢查,重復率超過15%的稿件一律不采用。
2、參考文獻要求所有稿件必須有參考文獻,應以作者親自閱讀的近5年公開發(fā)表的文獻為準,論著的參考文獻一般10~15條,綜述20~30條。文中參考文獻的注碼用方括號準確地標在有關文字的右上角。
3、正文標題末尾不使用標點符號(問號、嘆號、省略號除外)。層序一般不超過5級,可使用“一”“(一)”“1.”“(1)”“1)”標明,不宣用①,以與注釋序號區(qū)別。
4、注釋:是作者對文章某一內容或詞語的必要解釋或說明,其內容或詞語應以加圈數(shù)字的上標形式順序標出,注釋性文字按順序置于參考文獻之前。例:機聯(lián)網(wǎng)絡①。
5、投稿時請作者提供單位、職銜、通訊地址、郵編、手機號碼及電子郵箱等聯(lián)系方式,并請?zhí)峁┳髡吆喗楹图韧鶎W術成果發(fā)表情況。
6、文章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內容一般包括研究目的、方法及主要結果與結論,應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字數(shù)100-200字;提供3個以上關鍵詞。
7、稿件所涉及的課題如系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的左下方,作者單位的上方加注 “基金項目:項目名稱(編號)”,并附基金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8、正文中出現(xiàn)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號,直接將引文部分左邊縮排兩格,并使用楷體字予以區(qū)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號,直接放在正文中。
9、量和單位必須符合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文稿中外文字符必須區(qū)分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標字符的位置高低應區(qū)別明顯,容易混淆的外文字母、符號請在第一次出現(xiàn)時注明。
10、主題和定位:確保您了解雜志的主題和定位,并將稿件與之相關聯(lián)。
蘭州文理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雜志是由甘肅省教育廳主管,蘭州文理學院主辦的省級期刊,影響因子為:0.39。順應社會的發(fā)展,雜志獲得了多項榮譽:Caj-cd規(guī)范獲獎期刊、中國優(yōu)秀期刊遴選數(shù)據(jù)庫、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CJFD)、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