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3-05-24 16:33:57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yōu)槟x了8篇的監(jiān)理工程師合同管理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fā),請盡情閱讀。
關鍵詞:監(jiān)理工程師 工程項目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施工合同 管理 注意事項
施工合同是建設工程項目的參建者――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針對某一具體的工程,經協(xié)商簽訂對雙方權利、義務、責任的協(xié)議,也是監(jiān)理工程師對工程實施階段實行監(jiān)理控制的主要依據(jù)。監(jiān)理工程師的監(jiān)理控制活動應該圍繞建筑施工合同展開工作。為此,筆者就施工合同的管理談幾點個人看法:
1、合同管理要遵循維護施工合同雙方合法權益的原則。施工合同中明確了工程項目的施工范圍,這一范圍也是監(jiān)理工程師實施監(jiān)理活動的主要范圍。一是施工合同實施的過程中,施工單位所有的工程活動必須圍繞施工合同來進行,而且還要得到監(jiān)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工程師的認可。二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監(jiān)理工程師既要維護建設單位的權益,又要不損害施工單位的利益。以施工合同為依據(jù),切實維護施工合同雙方的權益。因為,施工合同是當事人雙方對施工過程中將要發(fā)生的權利、義務、責任協(xié)商一致的結果,受到法律保護。監(jiān)理工程師應嚴格履行合同管理的職責,既維護了建設單位的利益,又沒有損害施工單位的利益,確實做到能夠體現(xiàn)監(jiān)理工程師執(zhí)業(yè)的公正性和嚴肅性。監(jiān)理工程師不能只為了建設單位的利益而有意識地損害施工單位的利益,更不能為了施工單位的利益而與施工單位和謀損害建設單位的利益,不能偏袒任何一方,應嚴格根據(jù)監(jiān)理合同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規(guī)定的責任而開展監(jiān)理工作。
2、要做好工程變更合同的管理。由于施工中不確定因素的出現(xiàn)和設計單位圖紙中原有的“錯、撞、碰、漏”,工程設計變更不可避免地會出現(xiàn)。設計變更通常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之一提出而經設計單位出具。監(jiān)理工程師對設計變更的控制首先要注意完善申報、審查程序。根據(jù)施工合同通用條款第29條和《建設工程監(jiān)理規(guī)范》(GB50319―2000)6.2.1的規(guī)定,無論是建設單位還是承包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都要通過監(jiān)理工程師的審查同意后,再由建設單位轉交原設計單位編制設計變更文件。提出的變更要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或其他規(guī)定文件,所以設計變更要做好四方溝通,避免單獨行事。另外,設計變更通知發(fā)出后,要及時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內確定最后變更工程量、單價、總價等各項內容。
3、要做好工程索賠合同的管理。長期以來,在我國因受經濟體制的影響,合同雙方當事人索賠意識淡薄,建設單位堅決反對索賠,有些施工單位不會索賠,工程索賠很少發(fā)生。大部分監(jiān)理工程師對索賠事件處理的原則、方法、技巧還比較陌生。而在國際上建設工程索賠司空見慣。新版FDC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涉及索賠的條款有37條之多。隨著我國經濟的發(fā)展和與國際社會的深入交往,建設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索賠的提出與處理將是合同管理非常重要的一項監(jiān)理工作。妥善處理索賠事件,能反映監(jiān)理工程師執(zhí)業(yè)能力和水平。合格的監(jiān)理工程師,在建設合同管理的過程中要做到如下幾點:
一是要樹立正確的索賠觀念,施工單位提出的合理索賠要求,監(jiān)理工程師應該受理而不應該拒絕。
二是要不斷加強理論學習和實踐探索,努力掌握索賠的原則、方式、技巧,用爭先創(chuàng)優(yōu)的管理方法代替?zhèn)鹘y(tǒng)習慣做法。
三是要認真、仔細、深入地閱讀和理解合同文件,掌握該合同的履行風險。在施工單位提出索賠要求時,能夠準確把握該要求與合同約定的是否吻合,并且迅速辨別索賠是否成立。
四是要注重收集原始材料(文字記錄、影像資料等)、憑證及驗收記錄。監(jiān)理工程師從開始進駐現(xiàn)場,就要有針對性地從事信息管理工作。對證據(jù)齊全、符合施工合同要求,計算準確的索賠事項要按時受理。
4、要做好工程施工合同爭議的調解工作。由于合同雙方當事人利益具有對立性,難免對施工合同條款的理解不一致。況且合同條款本身在簽訂的時候也可能存在不夠嚴謹、全面的情況,在執(zhí)行的過程中,原定的合同條件亦會在某些方面發(fā)生變化。所有這些情況的出現(xiàn),實際上監(jiān)理工程師承擔起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爭議的調解職責。針對建設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投資等方面的具體問題,監(jiān)理工程師是盡快化解分歧,不使這些問題久拖不決以影響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在實際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時,監(jiān)理工程師要充分注意如下幾點:
一是要平時注意與建設單位代表和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建立良好的工作和人際關系,不斷提升自己的業(yè)務水平,不斷加強甲乙雙方對自己的信任。當他們在施工合同方面發(fā)生爭議時,能夠在一個相對平和的氣氛中接受調解。
二是要充分了解分歧產生的具體原因,厘清是非而曲直,做到心中有數(shù)而有的放矢。
三是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由于建設單位的原因不袒護,因為施工單位的原因不手軟。
四是要注意監(jiān)理方法。施工合同交底時不怕傷和氣,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要怕傷和氣。盡量防止事態(tài)擴大化,避免合同雙方無路可退。對暫時不能調解的爭議不妨先放一放,采取冷處理的方式,過一段時間再進行調解。調解結果要及時形成會議紀要或補充協(xié)議以利于執(zhí)行。
5、要依據(jù)施工合同做好工程驗收(不僅僅是質量驗收)的監(jiān)理。已完工程的驗收是檢驗能否真正履行合同約定的重要階段。監(jiān)理工程師要組織、協(xié)調、配合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參建單位做好驗收工作。監(jiān)理工程師在工程驗收過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兩點:
一、世行貸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的內容
土建工程合同通常包括以下部分:①合同條款(包括一般條款和特殊條款)。目前,我國利用世行貨款項目的土建工程合同文本是在FIDIC第四版(1987年)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修改而成的。該文的特點為凡是能作為一般條款的,均寫入一般條款;凡是要在特殊條款中明確的,寫入特殊條款,克服了過去特殊條款修正一般條款,前后矛盾或不一致的缺點;②技術資料和說明;③圖紙;④協(xié)議書;⑤招標規(guī)定和說明(投標組織及有關說明資料);⑥投標書中標有價格的工程量清單和費率等;⑦補遺及附錄。
二、世行貸款中土建工程的合同類型
1、總價合同
總價合同要求承包商對承包的工程項目報其總價,業(yè)主不管理項目實際工程量的增減及各種設計變更均不得改變原合同價。這種合同的風險僅由承包商承擔,在總價合同中,盡管規(guī)定了合同總價在實施中無論發(fā)生什么情況都不得改變,但在實際中,承包商為了降低風險會千方百計尋找理由,雙方也會經常發(fā)生爭議,在大型土建工程中,不宜采用總價合同。
2、費用加減合同
費用加減合同要求承包商對承包的工程項目報其人工費、設備費、材料費、管理費的基本價格以及利潤比例,業(yè)主按上述實際發(fā)生的各種費用,外加規(guī)定比例的利潤向承包商付款,這種類型合同的主要風險由業(yè)主承擔。由于承包商不承擔任何風險,無論工程量和設計發(fā)生增減或變更,承包商的利潤是不變的。因此,承包商不會注意節(jié)省。這種方式一般適用于土建合同中的計日工的支付,只作為合同應變能力的補充措施。
3、單價合同
單價合同是土建工程承包中采用較多的一種合同方式。單價合同是以承包商中標時所報的各項工程單價為基礎,工程量則按經監(jiān)理工程師批準的實際完成的數(shù)量為準。合同的風險是由合同雙方共同承擔的,在單價合同的執(zhí)行過程中,監(jiān)理工程師必須規(guī)范執(zhí)業(yè),做好詳細記錄,否則,支付就沒有可靠的依據(jù)。當然,承包商投標的總報價并不是業(yè)主最終支付給承包商的合同款數(shù),承包商的投標總報價僅供評標時使用。在合同執(zhí)行中,設計變更、工程量增減、價格浮動、追加工作、合同變更、匯率變化、索賠的發(fā)生等等都會導致業(yè)主支付額的變化。
三、世行貸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的范圍
世行貸款中合同管理的業(yè)務面很廣,每項業(yè)務都有規(guī)定的程序和方法,每項業(yè)務之間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聯(lián)系。世行貸款中合同管理的業(yè)務范圍包括:進度控制、圖紙和規(guī)范、工程施工設備、材料、施工質量控制、施工條件、安全檢查、現(xiàn)場會議、合同變更和索賠、工程風險的合理負擔、工程驗收、勞務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糾紛的協(xié)調處理、檔案資料管理等。但是,世行貸款中合同管理是有重點的,只有突出重點,才能做好管理工作。
1、工程進度控制
工程進度涉及到業(yè)主和承包商的利益,計劃是工程進度控制的依據(jù),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科學合理的工程進度計劃是保證施工工期的前提條件。工程進度的控制主要是審查承包商所制定的施工組織計劃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對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追蹤檢查,當發(fā)現(xiàn)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及時提醒承包商,幫助分析查找原因,適時指導承包商調整進度計劃,并監(jiān)督和促進其采取行之有效的補救措施。
2、工程質量控制
質量是工程建設的核心,也是管理的核心工作。做好質量管理和控制應采取以下措施:①明確職責,實行分級管理。在質量管理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體系,做到承包商自檢、監(jiān)理員檢查和現(xiàn)場監(jiān)理工程師抽查三者的有機結合,形成一個上下貫通,內外連成一體的質量管理網(wǎng);②健全各類測驗表格,使質量管理工作規(guī)范化、程序化、標準化;③督促承包商完善內部質量管理體系,把好質量管理關;④加強監(jiān)理,嚴格按規(guī)范施工。工程監(jiān)理是通過組織、技術、經濟、合同四大措施對土建工程的項目、進度、質量三大目標進行監(jiān)理。同時,根據(jù)我國國情執(zhí)行世行貸款中的土建工程的合同條款,實施政府監(jiān)督(交通質量管理站)、施工監(jiān)理(監(jiān)理工程師)、企業(yè)自檢(質監(jiān)員)的制度,實質是樹立監(jiān)理工程師在工程施工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作為業(yè)主單位、承包商以外的獨立的第三方的監(jiān)理工程師運用業(yè)主委托給予的權力,對工程質量、進度、費用實行合同管理。在日常管理中,監(jiān)理要做到嚴格按質量標準辦事,做到單項工程準備工作不足不批準開工,未經批準的施工圖紙不得使用,未經同意不得變更工程設計,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未經試驗或證明不可行的施工方案不準采用,上道工序未經認可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未經質量檢驗認可的工程不可計量等。
3、工程付款控制
工程付款控制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行之有效的手段,是各項工作按合同規(guī)定程序進行的保證。監(jiān)理一方通過進度付款對工程投資隨時加以控制;另一方面通過付款對工程質量控制具有很強的否決權。
轉貼于 四、世行貸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應注意的問題
1、完善合同文件是做好世行貸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的基礎
合同愈完善、愈明確,責權利關系愈清楚,在執(zhí)行中遇到的問題就越小,糾紛就越少。合同文件的任何失誤、疏忽、遺漏、含糊都會給合同執(zhí)行帶來困難,也會給管理工作增加難度。
2、制定合理的工作程序
由于合同管理是技術、經濟及其他各方面的綜合性管理,因此,管理體系中的人員分工、職權范圍應有明確的規(guī)定,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此外,還要制定規(guī)范的工作程序和規(guī)章制度,做到各項工作有章可循,使管理工作納入科學軌道。
3、提高人員素質
合同管理的關鍵是管理人員的素質。因此,要加強人員培訓,深入細致地研究和分析合同條款,提高管理能力,要求管理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大公無私、堅持原則、作風正派、技術熟練、經驗豐富等條件。在合同管理中,堅持國際化、標準化、規(guī)范化管理,堅持質量第一。同時,還要加強管理人員外語培訓,以適應國際合同管理需要。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可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一是選好人員。要選擇優(yōu)秀的合同管理人員,也可以通過公開考評和競聘的方式選撥人員。在使用過程中堅持優(yōu)勝劣汰的原則,把優(yōu)秀的人才放在重要的崗位;二是組織繼續(xù)學。根據(jù)實際,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在職學習,采取布置學習,定期檢查,進行短期培訓,結合實際進行正反兩個方面的分析總結。同時進行職業(yè)道德教育,做到崗位成才;三是送到有關院校深造。要舍得花錢進行智力投資,選送工作出色、有發(fā)展前途的骨干進有關院校深造;四是建立崗位責任制,對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崗位責任制,明確責、權、利,建立競爭機制。
4、實施合同執(zhí)行的統(tǒng)籌
由于世行貸款中土建工程,會有許多承包商參加建設,各個工程和各個合同之間的銜接需要統(tǒng)籌協(xié)調和綜合平衡,只有做好協(xié)調工作,實施合同執(zhí)行的統(tǒng)籌,才能保證各項工程順利進行。協(xié)調對于合同管理來講相當重要。因為一個世行貸款中的土建工程,工期往往比較長,在這么長的時間,承包商、業(yè)主難免有磨擦。這就要求協(xié)調承包商與業(yè)主、業(yè)主與監(jiān)理,監(jiān)理與承包商之間的關系,以便能保質保量如期完成,降低工程投資,更好地體現(xiàn)世行貸款的土建工程價值。同時,世行貸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人員要用高度的責任心和嚴謹?shù)目茖W態(tài)度來對待施工過程中的每個環(huán)節(jié)、每道工序,實行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系統(tǒng)管理。
關鍵詞:合同管理;招投標階段;合同實施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means of project management, which covers many aspects of planning, implementation, signed contract, dispute settlement, risk management, claims and information management.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from two aspects of bidding and contract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contract management are analyzed, and puts forward some methods and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quality.
Key word: contract management; bidding; contract implementation
中圖分類號:TU71
1.工程招標投標階段的合同管理
1.1合同的總體策劃。合同總體策劃的確定對整個工程項目有重大影響,其根本性和方向性的合同問題,是確定合同的戰(zhàn)略問題,它們對整個項目的計劃、組織、控制有決定性的影響。合同總體策劃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只有在工程的實施中體現(xiàn)出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開始準備每—份合同招標,以及準備簽訂每—份合同時,在工程結束階段時都應對合同總體策劃再作一次評價。
1.2招標文件的分析。承包商取得招標文件后應進行全面分析和正確理解。主要包括:1)招標文件的總體檢查;2)招標條件分析;3)招標工作時間安排的分折;4)工程技術文件分析。
1.3合同文本分折。合同文本通常指合同協(xié)議書和合同條款等文件,是合同的核心,對合同文本的分折是一項綜合性的、復雜的、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它要求合同管理者不但要熟悉與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精通合同條款,對工程環(huán)境有全面的了解,而且應有合同管理的實際工作經驗和經歷。一般來說,合同文本分析主要有四個方面內容:1)施工承包合同的合法性分析;2)施工承包合同的完整性分析;3)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分析;4)后果性分析。
1.4承包工程中的風險分析。風險是指在從事某項特定活動中因不確定性而產生的經濟損失、自然破壞或損傷的可能性。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這些因素都有可能會產生變化,在各個方面都存在著不確定性。這些變化會使得原定的計劃、方案受到干擾,使原定的目標不能實現(xiàn)。因此,必須在合同簽訂前對可能出現(xiàn)的各種風險作全面分析、預測,以采取有效的對策預防和降低風險的發(fā)生和損失。
1.5投標文件分析。投標文件的分析是招標人在建設工程項目招標過程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合同管理工作。投標文件是投標人參與評標的憑證,也是未來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招標人應審查投標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分析比較投標報價、評審方案和其他評標因素,只有全面地分析和審查投標文件,才能正確地評標、定標。
1.6合同談判。由于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的局限性,不可能充分涵蓋未來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種情況,同時,合同雙方對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的理解也不盡相同。因此必須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正式訂立前對合同進行談判和協(xié)商,進一步澄清和補充合同條款,使合同雙方在談判中進—步地溝通,詳細地交換意見。通過合同談判,完善合同條款,合理分配合同風險和合同權利、義務與責任。
2.合同實施控制 建設工程施工的過程就是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要使合同順利實施,合同雙方必須共同完成各自的合同責任。施工合同的實施管理與控制應貫徹到工程實施的各項工作之中,主要工作包括:
2.1參與落實計劃。合同管理人員與項目的其他職能人員一起落實合同實施計劃,為各工程小組、分包商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保證,如施工現(xiàn)場的安排,人工、材料、機械等計劃的落實,工序間的搭接關系和安排以及其他一些必要的準備工作。
2.2協(xié)調各方關系。在合同范圍內協(xié)調業(yè)主、工程師、項目管理各職能人員所屬的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之間的工作關系;解決相互之間出現(xiàn)的問題,如合同責任界面之間的爭議、工程活動之間時間上和空間上的不協(xié)調。承包商與業(yè)主、與業(yè)主的其他承包商、與材料和設備供應商、與分包商,以及承包商的各分包商之間、工劇、組與分包商之間常?;ハ嗤频橐恍┖贤谢蚝贤录碇心┟鞔_劃定的工程活動的責任,這就會引起內部和外部的爭議。
2.3指導合同工作。合同管理人員對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進行工作指導,作經常性的合同解釋,使各工程小組都有全局觀念,對工程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合同管理人員的目標不僅僅是索賠和反索賠,而且還要將各方面在合同關系上聯(lián)系起來,防止漏洞和彌補損失,更完善地完成工程。
2.4參與其他項目控制工作。按合同要求,合同業(yè)主及工程師等對工程所用材科和設備開箱檢查或作驗收,看是否符合質量、圖紙和技術規(guī)范等的要求,進行隱蔽工程和已完工程的檢查驗收,負責驗收文件的起草和驗收的組織工作,參與工程結算,會同造價工程師對向業(yè)主提出的工程款賬單和分包商提交的收款單進行審查和確認。
2.5合同實施情況的追蹤、偏差分析及參與處理。主要包括收集合同實施的信息及各種工程資料,并作出相應的信息處理;將合同實施情況與計劃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偏差;對合同屜行情況作出診斷;向項目經理及時通報合同實施情況及問題;提出合同實施方面的意見、建議等。
2.6負責工程變更管理。工程變更管理是指參與變更談判,對合同變更進行事務性處理,落實變更措施,修改變更相關的資科,檢查變更措施落實情況,并及時反饋給項目經理和業(yè)主(監(jiān)理工程師)。
2.7負責工程索賠管理。工程索賠管理包括與業(yè)主之間的索賠和反索賠,與分包商、材料供應商及其他方面之間的索賠和反索賠。
2.8負責工程文檔管理。工程文檔管理是指對分包商發(fā)出的任何指令,向業(yè)主發(fā)出的任何文字答復、請示,業(yè)主方發(fā)出的任何指令,都必須經合同管理人員審查,記錄在案。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實施過程
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在我國,建筑業(yè)工程合同糾紛由來已久,隨著社會經濟與建筑業(yè)的發(fā)展,各種糾紛亦層出不窮。要想減少合同糾紛,必須有一套完整的、系統(tǒng)的、周密的和專業(yè)的管理辦法。下面,筆者就建設合同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管理問題進行全面的闡述。
一、建設工程合同的分類及管理內容
1. 建設工程合同的分類。工程合同通常都貫穿于工程項目的整個建設過程中,尤其是大、中型建設項目,需要從立項開始經歷一個異常繁雜的過程。我國建設工程中合同類型可分為以下4 種:
(1)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設項目的項目責任人要在與設計單位代表完成事前的勘察及設計任務后,明確責任雙方的權利及義務,合同內容通常涉及有關的基礎資料、勘察設計文件、質量控制要求及實體工程造價等。
(2)建設工程委托監(jiān)理合同。建設單位派請具有相關資質的監(jiān)理機構代表為權利代表,對工程項目實體建設過程進行全程監(jiān)督與管理。簽訂的建設工程委托監(jiān)理合同的內容一般涉及監(jiān)理對象、雙方責任主體的權利以及其他一些相關的內容,而合同要求的工作內容是通過監(jiān)理機構為建設項目提供高質量的技術服務。
(3)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是承包責任人履行施工任務的依據(jù)性文件,其內容主要包括工程范圍、施工工期、開工與竣工時間、工程施工質量及驗收標準、工程造價成本、技術資料的交付時間、材料及設備的供應、質量保修范圍、保質期和雙方互相協(xié)作條款等。
(4)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建設工程項目的物資采購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約束力,它指的是具有平等主體的自然法人、其他物資組織之間為實現(xiàn)建設工程項目的物資買賣關系而建立的關于供求雙方相互權利與義務關系的文本協(xié)議。
2. 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內容。在我國建設工程項目從立項開工到竣工檢查過程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需做到以下幾點:
(1)建立工程合同管理的體系及管理制度,同時建立健全相關的合同管理檔案制度。
(2)在建立工程合同簽訂關系之前,需持以認真嚴謹?shù)墓ぷ鲬B(tài)度,以事前做好相應的市場預測、資訊調研等準備工作。
(3)在工程合同簽訂中,需要進行嚴格管理。由于簽訂工程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簽字雙方要擔負一定的權責,責任雙方必須以嚴謹?shù)膽B(tài)度擬定合同的內容條款,同時確保工程合同的合法、公平原則。
(4)在責任雙方簽訂工程合同后,要認真履行合同相關的內容要求,按照合同內容對在建設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變更索賠事件和合同糾紛事件予以及時處理。
3.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要求。建設工程合同需要合法的管理與維護,以防范在建設工程中出現(xiàn)的合同風險,這也對相應的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提出了一定要求。簽訂工程合同的主體必須具有相應的法人資質,并且要求法人必須是能夠獨立承擔風險責任的企業(yè)組織。不具有資質的其他部門、機構以及自然人不能私自簽訂合同。因此,在簽訂合同之前應對簽訂合同的當事人的資質和資信能力進行全面調查,以確保簽字的法人單位有能力履約工程合同;簽訂的工程合同需以書面形式表達,其內容要包括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合同的抬頭、落款、公章以及簽字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與載明的當事人的法人名稱、住址要保持一致。
二、建設工程合同在工程中的重要性及意義
1. 建設工程合同的作用。
本文,筆者主要以建設施工合同為例分析建設工程合同在工程中的重要作用。建設施工合同是建設項目業(yè)主與承包人需共同遵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經濟文件,具有特殊性和繁雜性。在簽訂施工合同之后,為實現(xiàn)工程建設目標,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協(xié)議中都會明確雙方的相互權責與義務關系,因此,在履約過程中都要以施工合同的內容要求作為主要依據(jù),并將其作為業(yè)主單位進行項目建設,撥付計量款,控制施工質量、工期和成本,以順利促進工程建設項目活動的重要憑據(jù)。由此可見,一份內容全面的施工合同將對實現(xiàn)質量、進度和成本目標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時也會對規(guī)范工程管理和提高管理效率起到較好的促進作用。
2.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措施。
(1)建設工程合同的示范樣本一般由相關的建設管理部門和行業(yè)協(xié)會聯(lián)合制定,其主要目的在于指導、規(guī)范合同當事人的合同簽訂,便于合同當事人在所簽訂的合同中更好地明確各自的權責與義務,以避免事后出現(xiàn)合同糾紛。由于建設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內容相對比較完整,從合同風險角度來講可有效降低風險,分擔風險也比較公開化、合理化。因此,在實施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要建立健全嚴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及其落實程序,管理模式可操作性要強。
(2)人是建設工程的主體。工作人員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扮演著最為活躍的角色,其關鍵性不言而喻。工程合同的管理人員應加強對自身職業(yè)道德素養(yǎng)和專業(yè)技術素養(yǎng)的提高,在實際的管理工作中則可根據(jù)建設工程合同的特點,總結并積累合同管理方面的經驗,從而可以在今后的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有利于工程建設的對策。
三、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
所謂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管理,是對建設項目存在的潛在風險、將會發(fā)生的問題進行預測,根據(jù)實際情況加以處理,將風險問題遏制在合同階段,從而減少意外損失。業(yè)主作為建設工程項目的發(fā)起人,既是項目總的協(xié)調者,也是整個項目的收益者,同時也是最大的風險承擔者。業(yè)主通過對合同風險的管理,具有以下意義:1. 為項目管理人員運用各種對策的最佳組合,對風險進行全面、合理、及時地處置提供了可能性;2. 能有效克服傳統(tǒng)項目管理中的以保險為單一手段的處置風險的局限性,綜合運用各種手段進行風險管理,使建設項目管理適應現(xiàn)代管理科學的要求。
四、加強實施階段合同管理
1 做好合同文件管理工作
合同及補充合同協(xié)議、現(xiàn)場簽證乃至經常性的工地會議紀要、工作聯(lián)系單等等實際上是合同內容的一種延伸和解釋。應建立技術檔案,對合同執(zhí)行情況進行動態(tài)分析,根據(jù)分析結果采取積極主動措施。
2 注意按合同要求的時限履行義務
新頒恰同示范文樸對工程中的各項業(yè)務和意外情況處理時限都作了具體規(guī)定。承發(fā)包雙方、監(jiān)理工程師都應在合同要求的時限內履行各自的義務。否則,容易引起索賠。
3 適當?shù)剡M行索賠
索賠是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主張權利的要求,在主張的同時要提供事實證據(jù)。根據(jù)事實證據(jù)和合同條款,另一方作出承認、部分承認并預以賠償相應的工期和費用。當然也可以采取反索賠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不是就同一個問題的推誘,而是找出對方違約的證據(jù)提出反索賠要求。所以,在索賠問題上,無論是施工單位還是業(yè)主對證據(jù)的收集均顯得非常關鍵。
4 及時辦理現(xiàn)場簽證手續(xù)
工程項目施工過程經常出現(xiàn)各種與合同約定不符的情況,必須及時辦理現(xiàn)場簽證。由于簽證是雙方對事實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可以直接作為追加工程合同價款的釗算依據(jù)。因此要及時辦理簽證手續(xù),業(yè)主方應提倡只簽客觀實際情況而不簽造價,只簽實際工作量、點工數(shù)、施工措施而不簽造價,以此來避免滋生各種腐敗現(xiàn)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五、結語
總之,施工合同是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依據(jù)。合同措施是實現(xiàn)“三控”目標的重要手段。加強合同管理對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保證施工質量和進度,提高投資效益有著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合同評價
中圖分類號: TU7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xù)高速發(fā)展以及加入WTO后與國外經濟交流的日益加深,我國的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管理也將不斷地向符合國際標準的方向發(fā)展。建設工程項目合同是經濟合同中的一種,是整個合同管理體系中的一個分支,具體指建設單位與勘察、設計施工材料供應等單位,為完成一定的建設工程任務而簽訂的合同。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項多部門多領域的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具有涉及面廣、個體差異性突出的特點。合同管理的成敗將影響到整個項目的運作和最終目標的順利實現(xiàn)。雖然目前我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在理論和實踐上都在不斷地發(fā)展和進步,但與國外合同管理體系相比,還是有著相當?shù)牟罹唷?/p>
現(xiàn)階段建設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主要問題
工程建設涉及多部門交叉合作,其復雜性極高,這也就決定了施工合同管理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但目前我國這方面的發(fā)展很不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也存在諸多漏洞,使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當中存在很多問題和隱患,如果處理不當,會為以后的工程損失埋下伏筆。當今施工中合同管理的主要問題為與合同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不健全、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合同管理法律意識淡薄、專業(yè)人才匱乏以及信息化管理程度低等問題。
2.1 合同文本存在缺陷
在建設施工合同簽訂的時候,由于簽訂人不夠仔細,使得合同在簽訂過程中就存在諸多問題,例如某些條款沒有寫清楚寫明白,甚至沒有寫進合同;有些部分的措辭不夠嚴謹,容易引起歧義;現(xiàn)代建設施工合同十分復雜,合同需要規(guī)定的十分具體、明確,但有些單位簽訂的合同過于簡單,缺乏必要的組成部分,甚至只有從合同而沒有主合同。上述這些缺陷都極易導致合同的履行困難,而在出現(xiàn)問題的時候又很容易引起爭議。
2.2 合同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不健全
在經濟的發(fā)展大環(huán)境下,雖然我國在不斷地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但不可否認的是,目前我國在建設工程合同方面的立法仍然有待提高和完善。上世紀80年代,國務院和建設部相繼了《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等文件,形成了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基礎法規(guī)。1999年起實施的《合同法》是程序法,對于建設市場中的合同違法行為缺乏監(jiān)督、處理的依據(jù)。也正是因為法律法規(guī)的不完善,使得諸多問題無法在已有的法律框架下得到妥善的解決,從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3 施工合同管理法律意識淡薄
在過往種種的合同實施糾紛中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現(xiàn)如今建設施工企業(yè)的經營運作還不夠規(guī)范,法律意識較為淡薄,缺乏敏銳的合同法律意識。在部分案例中,施工企業(yè)為了手續(xù)的簡化,往往避過國家規(guī)定的招投標過程。而在簽署合同時,合同雙方既不按照已有的法律規(guī)范擬定合同文本,又不根據(jù)工程施工項目和自身的具體情況制定合理的合同條款,而對合同條款摳的不夠仔細,對發(fā)生違約的條件以及違約責任等沒有做出書面上的明確規(guī)定,這些行為不僅將合同流于形式,更是增加了合同損失和經濟糾紛的危險。而在合同簽訂后的履行階段,合同管理上缺乏法律意識的主要表現(xiàn)為:缺乏對往來信函、工程簽證的必要記錄和保管,在出現(xiàn)糾紛后無法提供相應的佐證;在獲得工程施工許可后,承包商將工程分包給其他的工程隊,從中獲取利益,造成了責任人的不明確。
2.4 專業(yè)人才匱乏
雖然我國的建設工程行業(yè)已經存在了許多年,但是真正意義上的施工合同管理人才卻極度緊缺。如今的建設工程往往非常復雜,合同涉及的內容非常廣泛,一名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具有相當?shù)膶I(yè)知識、合同管理知識和一定的法律知識,其主要職責是維護合同管理,避免發(fā)生合同糾紛,以及在出現(xiàn)糾紛后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援等。然而,由于合同雙方單位的不夠重視,缺少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甚至指示一般工作人員合同管理工作,使得如今真正意義上的合同管理專業(yè)人才及其匱乏。
2.5 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低
現(xiàn)如今的社會是信息化社會,社會的每個角落都離不開信息化,建設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也是如此。然而,由于工程單位對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不足,使得單位對合同管理的投入過低,造成合同管理信息化的程度很低,往往采取紙質的信息往來,效率低下;而對于大量的合同相關材料,其合同管理手段又非常落后,不能夠實現(xiàn)快速高效的合同管理。
3 對施工合同管理提出的相關建議
如前所述,目前建設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存在諸多的弊端和漏洞,接下來本論文將針對這些問題提出合理的應對方案,以供合同管理人員參考。
3.1 盡快完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
法律法規(guī)是施工合同雙方在工期和善后處理糾紛的重要依據(jù),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應該適應社會的發(fā)展,不斷地依據(jù)現(xiàn)實案例做出相應的調整,唯有如此,才能夠使建設工程有法可依的大環(huán)境得到保障,也可以提高效率,將諸多糾紛快速的解決。
3.2 加強工程招投標工作的管理
招投標工作的嚴格管理,有利于評選出最佳的施工單位,實現(xiàn)利益的最大化;有利于合同雙方的互相監(jiān)督,避免出現(xiàn)賄賂、謀私利等不良行為,從而避免由此引發(fā)的工程事故。
3.3 加強法律意識
如前所述,合同雙方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識和合同意識會為今后的合作帶來隱患,所以說,合同雙方都應加強相關法律意識,在擬定合同的過程中,應該由雙方主管人員共同起草,對合同中的條款仔細推敲,認真約定,將所有相關內容落實到合同當中,尤其是對前述的違約條件的約定和違約責任的規(guī)定應該達成書面共識。在日常的工程交往中,注重往來信函等重要依據(jù)的保存和管理,在合同出現(xiàn)糾紛后,能夠從法律的角度出發(fā),依法解決合同糾紛。
3.4 加強專業(yè)人才的培養(yǎng)
建設工程企業(yè)應當意識到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重視本單位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同時注重使用相關專業(yè)人才進行專門管理,并完善施工合同管理體系。尤其要加強施工羨慕合同管理隊伍的建設,實行合同管理人員的持證上崗制度,切實的做到專業(yè)的人員管理專業(yè)的合同材料。
3.5 加強施工合同的監(jiān)督工作
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當中的重要任務就是完善合同監(jiān)督:一要現(xiàn)場監(jiān)督工程隊、項目小組以及分包商的工作,協(xié)助其工作來落實合同;二要對監(jiān)督業(yè)主和監(jiān)理工程師,協(xié)調與他們的合同關系;三要收集并保存各種工程資料,對各種信函、指令、會談記錄和賬單,以及合同變更等做相應的監(jiān)督控制;最后要參與施工完成后的驗收工作,提供驗收報告,并經常性解釋合同。
3.6 加強合同的管理工作
建設工程企業(yè)需要重視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加大合同管理的投入,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注重外界合同管理信息化的發(fā)展趨勢并不斷改進自身合同管理工作信息化程度,改善合同管理條件,不斷地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從而最終使整個建設工程受益。
總結
伴隨著我國近二十年的經濟騰飛,我國的建設工程也呈現(xiàn)了井噴式的發(fā)展。隨著工程量的日益增加,建設工程施工中的諸多問題也不斷體現(xiàn),其中施工合同的管理問題成為現(xiàn)如今建設工程的主要問題之一。施工合同的管理不善會直接導致合同糾紛,經濟損失,工程停工,甚至是法律介入,所以說加強施工合同的管理是當務之急,本文針對目前普遍存在的施工合同管理問題進行簡要的剖析,提出了相應的應對方法以供施工合同管理人員借鑒。
參考文獻:
關鍵詞: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防范、應付措施
Abstract: the face of a complex market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contract unit to with the developer, subcontractor signing the project or the subcontrac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signed the contract on the legal risk may be taking the lack of understanding of the execution of the contract, in the process, once appear, disputes, often can sign up for a party to the contract caused irreparable loss, therefore, to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n common law has a clear understanding of the risk.
Key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legal risks, prevent, cope with measures
中圖分類號:TU723.1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風險概述
風險是指由于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僥幸可以避免,而造成的難以克服、難以控制的客觀情況。風險不是不可抗力,二者最大區(qū)別是:風險來源于疏忽大意、或者僥幸等主觀過錯;而不可抗力是沒有主觀過錯。建筑工程合同是發(fā)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為完成商定的建設工程項目,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如果合同簽署時對可能承擔的法律風險認識不足,往往會給簽約一方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二、常見風險分類
合同風險可以簡單分為兩類:
(一)、經營風險:指在經營活動中為了獲得最大利潤和效益而自愿加重責任、并通過自己的努力能夠實現(xiàn)預定經營目標的情況。其特點是,經營風險與獲得效益可能是成正比的,例如:施工單位愿意承擔市場材料漲跌的風險以固定單價、或總價包干形式承接工程。
(二)、法律風險:在經營活動中出現(xiàn)的不受法律保護的行為,或者權利與義務極不平等、使自己始終處在只承擔或多承擔義務而不享有或少享有權利的情況。其特點是,法律風險一旦形成,就會使自己始終處于不利地位并必然遭受損失,而且這種不利局面和損失往往不能通過單方面繼續(xù)履約來避免。例如同意承包商以個人名義簽訂勞務施工合同造成的法律風險,本文將著重就常見的幾種法律風險及其防范應對措施進行探討。
三、合同管理中常見的法律風險及防范
(一)、超越資質分包
案例:分包人以個人名義與總承包商簽署分包或勞務合同,施工過程中出現(xiàn)因分包人拖欠工人工資、人員傷亡事故,工人將總承包告上法庭,法庭裁決由總承包商支付工人工資、賠償工人損失。
我國《建筑法》第29條 “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個人不能以法人名義簽訂合同,更不可能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因此,承包單位與個人簽署分包或勞務合同屬于無效合同,總承包單位應承擔其相應責任。
防范措施:
1、不以個人名義簽署工程合同,建筑合同主體必須為獨立的法人單位,或由獨立法人單位組成的聯(lián)合體。
2、不與超越本企業(yè)資質等級許可的業(yè)務范圍承接任務的建筑施工企業(yè)或建筑勞務公司簽訂合同。
(二)、壓縮合同工期的風險及其防范
案例:在中標或者合同訂立后,發(fā)包人單方面要求壓縮合同工期,承包人迫于發(fā)包人壓力接受工期壓縮條件,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或合同。
發(fā)包人此種行為從法律角度來講是違法的,我國《招標投標法》第46條、第59條都規(guī)定,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xié)議的,責令改正;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7條明確規(guī)定:建設單位“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防范措施:
當發(fā)包人提出的壓縮合同工期的要求時,承包人可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承包人有權拒絕壓縮合同工期的要求;
2、在符合工程安全、質量等規(guī)范,并且制定了合理趕工措施的情況下,承包人可以與發(fā)包人簽訂趕工協(xié)議,同時承包人可以提出合理的趕工措施費用以及提前竣工的獎勵辦法。
(三)、關于“建設單位付款后總包人才向分包人付款”合同條款的法律風險與防范
案例:某總承包人的分包合同條款中約定:“……當建設單位不能按期向總包方支付工程預付款或者工程進度款時,應當視為總包方向分包方的付款期限尚未成就,分包方不能依據(jù)分包合同中的付款時間向總包方索要工程價款,也不得因此追究總包方逾期付款責任”。后因建設方未能按時付款,總承包人因而拖欠工程款,經法庭裁決,由總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進度款付款比例支付分包人。
1、總包人的法律風險及其防范:
“建設單位付款后總包人才向分包人付款”的條款,并不能保障總承包人完全規(guī)避法律風險。這是一種約定不明的付款方式,在實際工程訴訟案例,一旦建設方不能按時付款,很可能會導致總承包人較大的損失。
防范措施:總承包人可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⑴應當積極要求建設單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
⑵不要用消極的方式規(guī)避對分包人的付款責任,應當在分包合同中明確約定工程款支付方式和付款時限;可以選擇有墊資能力的分包人,以防止分包人因資金枯竭而直接影響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
2、分包人的法律風險及其防范:
由于分包人不能控制和及時了解到建設單位付款金額和時間,也不能控制總包合同,因此會失去及時追索工程進度款的主動權,給自己造成極大的資金壓力;
防范措施:
⑴不要簽訂付款期限、付款金額和付款方式不明的合同,合同簽署要明確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⑵在簽訂了付款期限、付款金額和付款方式不明的合同后,應當積極與總包人協(xié)商修改合同條款;
⑶協(xié)商不成,可以“約定不明”或者“顯失公平”為由及時按照合同約定申請仲裁或者提訟,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四)、未及時變更合同價款導致合同糾紛的問題
案例: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未能及時申報工程變更價款,工程竣工后在結算書中才申報,建設方以超過申報失效為由不予認可變更價款,從而導致合同糾紛。
在常用的《施工合同》“通用條款第31.1條約定“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
31.2款約定:“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 款“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由此可見在工程變更后的申報時限14天的重要性。在發(fā)生設計或價款變更時,應當及時申報或與發(fā)包人協(xié)商解決,不能等到竣工后才提交工程價款變更文件,否則,吃虧的很可能是承包人。
防范措施:
1、在收到發(fā)包人書面變更通知后14天內申報變更造價款,并要求對方簽收。
2、在合同約定的期內申報部分變更造價款后,如發(fā)包方在14日內無正當理由未確認或未回復,承包人則按合同視作發(fā)包人已經默認申報的變更造價款,以此來挽回損失,或達到雙方認可延長申報有效期限及確認期限的目的。
3、在合同專用條款內,同發(fā)包人協(xié)商適當延長造價變更申報有效期及確認時限。
(五)、合理停工追索工程欠款問題
對承包工程的施工企業(yè)來講,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追索拖欠工程款最有效的方式不是仲裁或訴訟,而是在施工過程中合理停工,不支付工程款就停工或不交工。
1、約定停工:是指在合同約定的停工情形出現(xiàn)后,按照合同的約定停工。一般施工合同中都有關于發(fā)包人拖欠工程預付款和進度款后,承包人可以停工的約定,迫使發(fā)包方支付工程款,防止拖欠款額的進一步擴大。
2、法定停工:是指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出現(xiàn)后依法停工.承包人依法停工后,還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合同法第283條規(guī)定:發(fā)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合同法第68條規(guī)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jù)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⑴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⑵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⑶喪失商業(yè)信譽;
⑷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jù)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應對措施:
⑴在合同中約定明確發(fā)包人付款條款,以及明確停工條件。如發(fā)包人如果出現(xiàn)違約條件,承包商可以依據(jù)合同停工,以減小自身損失。
⑵在出現(xiàn)發(fā)包商違約情況后,承包商提出工期順延,申報停工窩工索賠?;蚓蜁簳r墊資施工的條件同發(fā)包人協(xié)商解決。
(六)、 “擴大勞務分包合同”的法律風險
“擴大勞務分包”合同,就是將主體工程在內單位工程的勞務、部分或全部主材、機械設備、施工周轉材料等打包在一個勞務合同內發(fā)包的合同,在目前的建筑市場環(huán)境下,此種發(fā)包模式較為常見。
“擴大勞務分包合同”一旦發(fā)生訴訟糾紛,將可能會給總包方帶來以下嚴重后果:
由于承包人超越勞務資質承包工程,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極有可能將該“擴大勞務合同”認定為轉包而導致合同無效,最終可能會按照當?shù)氐男畔r“據(jù)實結算”,最終導致對總承包人不利的后果;
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很有可能認定勞務分包合同中不應當包含消耗性主材、大型機械設備、模板及腳手架等周轉材料,從而在勞務合同價款中將該類材料剔出,讓總承包人根據(jù)實際采購價或者租賃價對消耗性主材、大型機械設備、周轉材料“據(jù)實結算”,最終導致對總承包人不利的后果。
防范措施:
1、總承包人應嚴格審查勞務公司的資質,根據(jù)勞務資質類別和等級簽訂相應的勞務分包合同,防止無效勞務分包合同情況的發(fā)生;
2、不簽訂所謂“擴大勞務合同”。
3、對于需要委托勞務分包人代購、代租的材料或者設備,雙方要另行簽訂合同,明確雙方各自的職權和責任。
(七)、施工總承包下的指定分包管理的法律責任
案例:總承包人與建設方負責招標、并確定的專業(yè)指定分包簽訂施工合同,指定分包在保修階段就保修及保修金支付問題與業(yè)主發(fā)生糾紛,而將總承包人告上法庭。
目前我國的工程實行總承包管理的較為普遍,在建設方負責招標、并確定的專業(yè)指定分包后,通常由總包與指定分包簽訂施工合同,由總承包負責對整個工程包括指定分包工程的管理,一些總承包認為指定分包由建設方確定,與自己關系不大,疏于管理及所擔負的法律風險。
建筑法第29條: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偝邪鼏挝缓头职鼏挝痪头职こ虒ㄔO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總承包商與指定分包簽訂合同,意味著雙方確立合同主體關系,因此指定分包和總承包的自行確定(須經發(fā)包方認可)的分包,對于總承包在合同執(zhí)行、分包管理層面無實質差別。
防范措施:
1、重視指定分包合同的簽署,明確雙方合同的權利及義務。
2、充分認識指定分包合同中雙方承擔的法律責任,嚴格履行合同。
(八)、承包人進行工程索賠應注意風險
在日常工程建設合同履行過程中,建設方或承包商由于非自身原因而受到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害,通過合同規(guī)定的程序向責任方提出經濟或時間補償要求稱作工程索賠。一般分為承包人索賠及發(fā)包人索賠,這里著重討論承包人在進行索賠時應注意的問題。
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建設方違約、合同文件缺陷、施工內外部環(huán)境條件變化等非承包商原因造成施工費用及工期的增加,承包商時常出于維持同建設方合作關系考慮,或疏忽索賠的時效及連續(xù)性,或因證據(jù)不充分,而不能取得理想的索賠效果而遭受損失。
1、索賠成立條件
⑴索賠事件已經發(fā)生
⑵非承包商責任造成
⑶滿足索賠程序
只有同時滿足上述三個條件,索賠才可能成功。
2、索賠程序
⑴索賠事件發(fā)生后28d內,向監(jiān)理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
⑵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后的28d內,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補償經濟損失和(或)延長工期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⑶建設方監(jiān)理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d內給予答復。
⑷監(jiān)理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d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⑸當該索賠事件持續(xù)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監(jiān)理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d內,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
3、索賠證據(jù)
⑴招標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種簽約(備忘錄、修正案等),建設方認可的工程實施計劃,各種工程圖紙(包括圖紙修改指令),技術規(guī)范等;承包商的報價文件,包括各種工程預算和其他作為報價依據(jù)的資料,如環(huán)境調查資料、標前會議和澄清會議資料
⑵來往信件(書信、電子郵件等)。
⑶各種會議紀要;施工進度計劃和實際施工進度記錄;施工現(xiàn)場的工程文件,工程照片,氣象報告,工地的交接記錄。
在工程索賠實踐中,只有做到證據(jù)充分,程序合法,才可能獲得良好的索賠效果。
應對措施:
⑴索賠事件發(fā)生后,嚴格按照索賠程序提交索賠證據(jù)。
⑵承包商應可以提出較高的索賠期望,積極同建設方協(xié)商,適當讓步,從而實現(xiàn)預期的索賠目標。
(九)、結算申報及簽收的法律風險
案例:2003年5月深圳某工程竣工移交后,分包人同總承包人進行結算,由于存在種種爭議雙方始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2004年8月,分包人向總承包人遞交書面正式申請結算書,申請結算金額941.7萬元,并獲得總承包人員的書面簽收。2004年11月初,分包人將總包人告上法庭,法院最終根據(jù)合同條款,以在“28天內無異議回復視作默認”為依據(jù),判分包人勝訴。
建設工程合同33.2條:“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倍邮軉挝辉谑盏缴陥蟮慕Y算書時,往往法律風險意識不足,草率簽收,事后未能時限內回復意見或確認,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防范措施:
1、慎重簽收結算書,如發(fā)現(xiàn)結算結算依據(jù)資料尚未齊全,可以暫不予簽收或書面回復要求補充結算資料。
2、確需要書面簽收時,簽收單上應注明“結算金額尚有異議,接收并不代表認同該結算資料,最后結算金額需要雙方進一步溝通達成一致意見?!钡膬热?,同時可要求申報方在簽收單上確認同意接受方的意見即可,以此規(guī)避結算簽收的法律風險。
四、總結
[關鍵詞]建筑工程 分包合同 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1 [文獻碼]B [文章編號]1000-405X(2013)-6-221-1
1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現(xiàn)狀
建筑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直接關系到分包項目的成敗,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合同管理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對招標階段、合同簽訂階段的合同管理工作不重視。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跟招投標管理密切相關,招投標的過程其實也是合同談判的一個過程,一旦中標簽訂合同,它就有法律約束力,為了保證合同的有效性、嚴肅性,承發(fā)包雙方都應該重視合同簽訂前后的管理工作。但在實際工作中,工程合同管理和招投標管理兩個內容基本是被人為的獨立開來,兩者嚴重脫節(jié)。使得工程合同和招投標文件、投標書內容不相符合,導致后期施工情況不符合合同要求。
(2)缺乏對合同履行階段的管理工作。工程合同簽訂之后還需要嚴格地執(zhí)行,才能保證合同的有效性。在實際操作中,有些建筑工程企業(yè)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利潤,往往會把合同管理的事情放在一邊,忽視對合同在履行階段的管理。因此,就會很容易出現(xiàn)施工不能按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工期延誤、工程質量不合格等情況。施工圖紙交底、技術交底只有在施工現(xiàn)場才有,但是未在合同中交底,一旦出現(xiàn)事故或質量問題,則責任、義務難以落實到具體的部門和人員。
(3)合同變更意識薄弱。建筑工程的周期比較長,施工復雜,過程中經常會出現(xiàn)變更情況,合同的修改雖然不會免除供應商的責任,但是會對合同的實施產生影響。某些工程的合同根據(jù)設計方案設計,各個工程環(huán)節(jié)可以說是息息相關,而某個工序需要更改,則其他工序很有可能也要隨著變更。也就是說,包括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等在內的工作計劃,都需要進行重新制定,因此在更換工程內容之后,為了減少工作量,往往不青睞于合同變更,而僅僅在施工當中主觀調整工程內容。
2 建筑工程項目分包合同管理的建議
鑒于建筑工程項目分包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有必要在選擇分包商的基礎上,做好分包合同簽訂、履行、變更幾方面的工作。具體建議措施如下:
2.1 合同的簽訂管理
在選定分包商之后,開始制定分包合同,其中總承包商、分包商的責任和權利必須明確,筆者建議參考借鑒國際咨詢工程師聯(lián)合會編寫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和英國咨詢工程師協(xié)會的《土木工程分包合同》,其中分包合同必須服從于總包合同,包括技術標準、質量要求、安全要求、環(huán)境保護等,另外還要協(xié)調各個分包商之間的關系,避免分包商工作之間的沖突,同時在分包合同當中注明分包商出現(xiàn)矛盾時候的協(xié)調主體和協(xié)調要求。除此之外,在施工過程中分包商對外交往和協(xié)調工作,需要通過總承包商進行,譬如與業(yè)主和監(jiān)理單位的協(xié)調。為了避免分包商的違約,分包合同的簽訂還需要列明分包商的懲罰措施,責令分包商服從工程的總體計劃,以便更好地完成工程任務。
2.2 合同的履行管理
建筑工程的分包,涉及總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具體的工程分包關系是業(yè)主與總承包商簽訂總承包合同,協(xié)商好工程分包的事宜,業(yè)主將工程分包的權力委托給總承包商,而總承包商通過與分包商簽訂分包合同。在這個過程中,業(yè)務管理主合同,與分包商沒有任何合同關系,僅僅負責分包合同的批準。分包合同履行管理的責任,需由工程師和總承包商承擔,前者是對工程施工現(xiàn)場分包商使用材料、工藝、質量等的監(jiān)督管理,但工程師發(fā)出的分包工程指示,需要得到總承包商的同意,分包商方可執(zhí)行;后者履行分包合同,包括分包商選擇、分包商合同履行監(jiān)督,并負責將總工程師發(fā)出的指示,在審核之后列入合同管理的工作內容,以合同的書面形式轉發(fā)給分包商。
2.3 合同的變更管理
出于主客觀因素的原因,建筑工程的合同需要進行變更,包括工程量、工程進度、質量標準等。建筑工程合同變更屬于常見的現(xiàn)象,甚至可以說是合同管理的特點之一,如果合同變更管理工作不到位,可能會影響整個工程的施工,導致工程糾紛的出現(xiàn)。我國《合同法》對合同變更作出的規(guī)定是:“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工程合同變更管理的具體工作內容包括,首先是業(yè)務具有發(fā)出簽發(fā)合同變更令的權力,而承包商必須無條件執(zhí)行變更令,事后再與業(yè)主進行協(xié)商變更的費用和工期等問題。其次是合同變更的類型,常見的有費用變更、工期變更、合同條款變更三種,其中爭議最大的變更是費用變更,在出現(xiàn)費用變更的時候,需要根據(jù)合同上協(xié)商的合同變更費用處理方式,具體的衡量標準是“公平合理”。再次是合同變更時候,承包商按照業(yè)主要求實施變更工作,但分包商產生的間接費用如何得到補償,目前在合同法當中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筆者認為原則上應該予以補償,但涉及到機會成本的部分,要傾向于實際發(fā)生的直接損失。最后是總承包商以書面的形勢通知分包商變更工程任務,在收到工程師的工程變更指令之后,要邀請承包商參與估算工程量和工程價格,以合理確定分包合同變更后對分包商的補償款和工期。
3 結束語
綜上所述,建筑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直接關系到分包項目的成敗,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合同管理諸多的問題,包括合同簽訂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合同變更管理等,譬如有些建筑工程企業(yè)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利潤,往往會把合同管理的事情放在一邊,忽視對合同在履行階段的管理。為此,我們需要在選擇分包商的基礎上,做好分包合同簽訂、履行、變更幾方面的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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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潘樹平.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問題及對策淺折[J].建筑設計管理,2009,(8):25―26.
關鍵詞: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一、前言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建設施工合同是指承發(fā)包雙方為實現(xiàn)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責任、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fā)包人支付價款控制工程項目質量、進度、投資,進而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因而,做好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合同管理十分重要。然則,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過程中還存在諸多問題和風險,需要采取有效對策,強化合同管理,確保實現(xiàn)工程目標。
二、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合同管理者素質有待提高
首先,建筑施工合同涵蓋的內容多。施工合同內容包括《合同法》規(guī)定的工程范圍、工期、質量、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以及撥款和結算、驗收、質量保修、質量保證期等諸多內容,還包括現(xiàn)行示范文本(GF一1999―0201)的很多具體內容,如標的物的規(guī)模、結構特征、圖紙、保密要求、施工進度計劃和延誤工期的責任、不可抗力、監(jiān)理單位等等。其次,建筑施工合同涉及面廣。施工合同除涉及《合同法》、《民法通則》、《招投標法》,還可能涉及的《公證暫行條件》、《標準化法》、《土地管理法》、《文物保護法》、《環(huán)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guī)。這就更需要合同管理者要具有豐富的合同知識,具有豐富的合同管理經驗,對合同內容深入了解,能夠應對各種突發(fā)的事情。但是從實際的情況來看,合同管理者的合同素養(yǎng)欠缺,對于合同的內容和涉及范圍不熟悉,甚至一些管理者在工程竣工結算后都沒有認真細致的了解合同內容,如此給合同的管理工作、工程結算等帶來嚴重的影響。
(二)合同主體細節(jié)有待規(guī)范和完善
承包商不具備與工程相應的資質和法人資格,填寫時,真正承包商將自己的上級單位且獨具法人資格的單位填為承包商,往往工程質量保證不了。如果不對當事人的基本情況進行了解,就倉促貿然地簽訂合同,很容易與一些信譽不好、履約能力差的承包商發(fā)生經濟關系,甚至會上當受騙,導致經濟損失,嚴重影響業(yè)主的正常運轉,有時還會引發(fā)業(yè)主的全面虧損和破產。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為規(guī)范建筑市場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體現(xiàn)雙方的責任、權利和風險。有些建設項目為了回避業(yè)主義務,在簽訂合同時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不規(guī)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籠統(tǒng)、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
(三)風險合同與無效合同現(xiàn)象嚴重
對于承包商來說,任何工程承包合同的正常風險總是存在的。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guī)范的管理,且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guī)模嚴重失衡,致使業(yè)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jù)上風,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約,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而承包商迫于生計,急于承攬工程,或久未承包到工程怕喪失承包機會,只能委曲求全,無條件地接受苛刻條件,簽訂一份風險合同。這樣就造成雙方在法律和經濟地位上的不平等關系, 給今后的合同管理帶來隱患和爭端。違法承包商利用其他承包商名義簽訂合同,或超越本企業(yè)資質等級簽訂合同的情況普遍存在。有些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備相應建設項目施工資質的情況下為了達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資質參加工程投標,并以不法手段獲得承包資格,簽訂無效合同。風險合同與無效合同現(xiàn)象嚴重。
(四)索賠管理意識單薄。索賠是指未按合同約定而造成損失,受損方向責任方賠償?shù)男袨? 是正當?shù)?合法的。不平等合同條約等問題, 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 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 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 受損傷者往往是承包商。
三、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問題的解決對策
(一)提高合同管理者的綜合素質
合同管理者的綜合技能對于促進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具有強大的能動作用,因此說需要采取措施提升合同管理者的綜合技能,尤其是要提升項目經理和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技能。首先需要加強學習,抓好對管理者的合同知識和相關建筑管理知識的培訓工作。一是采取多種形式,如布置學習任務,增加實際管理的機會,增強管理經驗;二是邀請經驗豐富的合同管理者授課等,提升管理者合同管理技能。其次,培養(yǎng)能夠適應國內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與索賠的專業(yè)人才。我國建筑市場面臨著進一步的對外開放,,建筑市場將逐步走向國際化,目前,我國施工企業(yè)參與國際市場的行為也越來越多。在國際工程中,合同管理和索賠貫穿在整個工程管理之中,是全局的、系統(tǒng)的、高智力的,同時又是專業(yè)性、技術性極強的管理工作,索賠已成為許多國際承包商的經濟策略之一。要保證我國的施工承包企業(yè)有較大的發(fā)展后勁和競爭能力,有更高的經濟效益,就必須注重和盡早培養(yǎng)一批從事合同管理和索賠的專家。
(二)完善合同管理過程中的細節(jié)
細節(jié)決定成敗。在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開展的過程中,由于管理者自身因素和外界因素的雙重影響,導致一些管理中的細節(jié)處理不到位,影響到了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為了能夠充分的發(fā)揮合同管理工作的作用,需要采取措施加強管理。其一,加強對合同變更的管理,提高對工期索賠的認識。在施工的過程中,合同變更的情況時有發(fā)生,但是變更必然會帶來索賠,這樣往往會對工期造成一定的影響,作為管理者,一定要及時更新合同變更消息,提高對工期索賠的認識,以維護施工企業(yè)的效益。其二,重視工期索賠,能夠讓業(yè)主要求加速施工確保工程按期完成,承包商還能夠從中獲取經濟補償和獎勵,達到一舉兩得的效果。同時,還需要注重對簽證問題的管理,這是發(fā)生糾紛時最好的證據(jù)。其三,還需要加強會議紀要發(fā)放時間和實效的管理,為合同的動態(tài)管理提供信息支持,管理者還需要充分的行使自身的權利,為合同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打下基礎。
(三)加強合同風險管理,推行工程雙向擔保制度
現(xiàn)階段都是發(fā)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擔保,加強合同風險管理,不僅要求承包人提供擔保,同時要求發(fā)包人也要提供擔保,這樣,可以從很大程度上對那些資信程度不高、實力不足的工程發(fā)包人和承包人起到遏制作用,從根本上控制工程風險。
雙向擔保以工程量清單招投標為例:合同約定這個關鍵詞,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一般招標文件在合同主要條款中應約定。約定的內容分二部分:
1、約定原有工程量清單中有項目和投標單價的,應執(zhí)行原有的綜合單價,沒有項目合投標單價的由承包人提出,經發(fā)包人確認后,作為結算依據(jù)。發(fā)包人確認時,可依照類似項目和類似投標單價為鑒。
2、約定調整幅度,即工程量增減引起的造價變更占合同價的比例,在約定幅度以內的工程量增減項目的綜合單價,執(zhí)行原有的綜合單價,在約定幅度以外的工程量增減項目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經發(fā)包人確認后,作為結算的依據(jù),以達到工程雙向擔保。
(四)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合同是索賠的依據(jù),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xù),既是解決合同雙方糾紛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約雙方認真履約的約束手段。要使索賠獲得成功,必須加強施工合同管理:
1、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明確雙方的權利,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
2、要在合同履約過程中,結合現(xiàn)場實際情況,及時搜集相關資料,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四、結語
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過程中占據(jù)了重要的地位,要加強合同管理力度,健全合同管理模式。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個動態(tài)的過程,在管理中要講求方式、方法,無論是對業(yè)主還是承包人,建設項目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應當成為今后建設項目施工管理的重中之重,應當避免粗放經營、忽視合同的做法,通過加強對合同的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